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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关于递交2005年下半年《毕业设计任务书》的通知

2005-6-21

为了保证2005年下半年毕业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递交2005年下半年《毕业设计任务书》的通知公布如下:

一、 参加毕业设计的条件

详见我校自考办2003年重新修订的“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各专业本科生申请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凡参加毕业设计与答辩的学员,应修完并通过其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加考课和实验环节课程),否则,不允许参加毕业设计与答辩。对于已做过毕业设计(撰写论文)且成绩通过的学员,自取得成绩之日起,半年之内应办理毕业手续;对于半年之内还未办理毕业手续者,毕业设计成绩作废,毕业证、学位证都不予办理,须重新申请毕业设计(撰写论文)。

二、 毕业设计任务书的填写要求

1. 我校自考办已全新制定了新的《毕业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或打印,一式三份,各地邮电自考办和学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网址为http://zikao.buptol.com.cn/

2. 《毕业设计任务书》一式两页,必须用A4打印纸打印(不要改变原有格式);

3. 毕业设计课题选定后,由指导教师填写或打印《毕业设计任务书》一式三份(审批后其中两份附在毕业报告前,另外一份由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备查),经双方审核批准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正式毕业设计任务书下达。下达任务书同时,每个学生须填写《毕业设计评定表》(也可从网上下载)一式两份,评语必须由指导教师手写、签名才有效。根据有关规定,每位指导教师只允许带四名学生做毕业设计,超出无效,请考生在联系指导教师时主动与老师确认;

4. 各地邮电自考办要着重审查学生参加毕业设计的资格、指导教师的资格。课题是否符合一般选题原则以及在时间、条件等方面的可行性。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着重复查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课题方向、深广度要求和工作量是否符合教学要求;

5. 2005年上半年《毕业设计任务书》未通过、毕业论文不及格及放弃答辩成绩的学生,须重新填写任务书,申请2005年下半年的毕业设计。

三、 上交毕业设计任务书的时间

1. 外地学员:2005年6月25日以前,由各省邮电自考办负责统一收齐、审查、盖章后交到我校自考办,自考办于8月5日前将审批合格的任务书寄回各邮电自考办;

2. 北京学籍归我院管理的学员(包括2005年上半年《毕业设计任务书》未通过、毕业论文不及格及放弃答辩成绩的学生),请于2005年6月25日以前将《毕业设计任务书》直接交我校自考办,递交任务书时,须交所有成绩单复印件及接、免考证明复印件;

3. 其他(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北京的学员,请将第一次任务书交北京电子信息应用培训中心(具体提交时间,请与其联系,联系电话:68059030),由电子信息应用培训中心审核学生参加毕业设计的资格后交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

四、 第一次任务书审核结果将在7月8日以前在网上公布。

五、 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院,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原北京邮电大学函授学院)215室,联系电话:010-82056343。

                                                                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
                                                                   200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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